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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正式实施
2011-03-03

    新华社武汉3月2日电(记者 廖君)修订[XiuDing]后的《湖北省科学技术[KeXueJiShu]协会条例[TiaoLi]》1日正式实施。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及学术不端行为被正式写入条例[TiaoLi]中。

    据介绍,湖北省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地方科协条例[TiaoLi]的省份。《湖北省科学技术[KeXueJiShu]协会条例[TiaoLi]》1996年颁布实施,初步解决了科学技术[KeXueJiShu]普及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2008年启动修订[XiuDing]工作,历时3年,于2011年1月19日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XiuDing]通过。

    根据新修订[XiuDing]的条例[TiaoLi],湖北各级政府必须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设施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科协组织要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以及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