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江西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校医从事非法诊疗活动致10岁男童死亡--中国国情网
2011-04-26

  本网讯 洪莉 记者徐小勇报道:新干县一学校校医饶兵(化名)私自在家创办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当地卫生部门多次下达处分通知书,饶兵仍暗中接诊,并致一名10岁男童死亡。近日,新干县检察院首次对非法行医的犯法嫌疑人饶兵进行追诉,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校医家中接诊致男童死亡

  现年41岁的饶兵,是新干县城某小学的一名校医,获得医生资历证书已有20年。2008年7月起,饶兵在没有《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的情形下,在家私开诊所,其妻在没有医疗护理资历的情形下,在诊所内为病人打针。

  2011年3月1日晚7时许,年仅10岁的小学四年级学生胡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到饶兵家看病要求打维生素针。饶兵给胡某打了一支维生素B1。次日11许,胡某再次来到饶兵诊所打维生素针。此时饶兵正在学校上班,其妻给胡某打了一支维生素B。因胡某觉得不适,其妻又给胡某打了半支地塞米松针,随后打电话给饶兵,并拨打急救电话96120。饶兵赶来后问明情形,进行诊治。随后,96120救护车赶到,将胡某送往新干县中医院挽救。经CT检查,发现胡某脑部有出血,挽救无效于3月2日13时55分死亡。

  检方开展“追诉”追究刑责

  胡某的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饶兵通过公安机关转交了10万元现金补偿了胡某的家眷。

  经查,饶兵诊所在无《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情形下擅自为病人诊疗、输液,新干县卫生局曾对饶辉的诊所下发了2次《行政处分决定书》,且两次向新干县法院申请了强迫执行,但饶兵仍未停业。

  新干县检察院以为这起医疗事件符合最高检追诉尺度,对饶兵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