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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成立水上通航安全专家委员会--中国国情手册
2012-05-07

  4月16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剖析暨部水上通航安全专家委员会视频会议,通报了2012年第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并宣布成立部水上通航安全专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徐祖远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足施展专家委员会作用,晋升科学民主决策才能,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徐祖远指出,专家队伍是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要通过这个平台树立决策咨询制度,为主管部门在重大决策时供给科学依据。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家咨询决策纳入决策程序,普遍听取专家看法;要树立健全专家委员引进退出机制,树立专家委员会座谈会制度;各位委员要不断拓展学习,始终站在新理论、新信息、新技术的前沿。

  徐祖远强调,我国水上经济活动的种类、数量和规模正在不断增加,各方要切实进步安全保障才能,有效防备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要全面实行保障安全发展的政治义务,为十八大召开营造稳固的水上安全环境。必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保安全”作为重要使命,切实依法抓好安全管理。二要全面实行维护民生安全的社会义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服务支撑。全力以赴解决好水上客运安全、水域污染防治、船舶节能减排等群众关怀、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三要全面实行坚持科学发展的安全监管义务,为水运经济发展供给基础保障。树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科技、文化、环境保障体系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尺度化及考核体系。四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义务,为水上安全监管供给体制机制支持。抓好船公司、船舶、船长、船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增强引航机构的安全管理。五要全面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义务,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树立长效机制。从排查入手,以治理为重点,清除隐患为目标,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并进行系统地剖析研究。六要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备义务,为实现稳固水上安全形势供给保障。当前必需以防雾、防台风为工作重点,抓好客船、旅游船艇等重点船舶的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