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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静发声明斥周刊报道失实 要求停止贩卖杂志--中国国情网
2011-05-23

伊能静发声明斥周刊报道失实 要求停止贩卖杂志--中国国情网
伊能静关于《壹周刊》刊载不属实报道发表法律声明

  中图网5月19日电 伊能静昨被《壹周刊》报导,指出网络有人兜售《伊能静薄纱光盘》,有媒体调查后发现光盘露点女主角神似伊能静,伊能静昨透过律师发声明表现该报导“错误类比”方法已损害她声誉权,要求《壹周刊》停滞贩卖。今有台湾媒体刊文指出,《壹周刊》执行副总编辑宋筱玲昨日针对此事回应:“如果今天真是她(伊能静),或许有这义务,她都以为不是、与她无关,为什么要停滞贩卖?”而伊能静的前夫庾澄庆(哈林)则谢绝响应此事。

  伊能静就此事的声明全文如下:

  壹周刊杂志于其2011年5月18日出刊的“壹周刊”封面中,载以“露点影片网络兜售”、“薄纱光盘曝光”、“激似伊能静”等文字,并同时刊载本人与另一位光盘女主角的照片,并于内文第24页、第26页、第28页中为相干报导,刊载本人与翻拍自露点光盘的女主角露点照片,藉此吸引消费者对该则报导的兴致,此举以“错误模仿”方法,误导阅众,实已损害本人的声誉权。

  因此,本人特委请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李永然律师、温艺玲律师提出严肃声明,呼吁壹周刊立即停滞贩卖之行为,且请其他媒体切勿引用此错误模仿的报导为后续报导。

  倘壹周刊对此一未向本人查证的新闻,即行报导,不给予本人合理交待,本人已将委请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律师追究其法律义务。

  本人再次声明,恳请各界包括报章杂志、网络等传媒及个人言论、电视新闻娱乐媒体,切莫再随风起舞,不当报导或转载上开片段取材、煽情、夸张等渲染性文章及言论,并请尊敬本人之“声誉权”;否则,本人迫不得已将保存对恶意攻击之新闻报导者进行法律义务之追究。

                                                             声 明 人  伊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