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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捏造事实网上诽谤他人获刑一年--中国国情手册
2011-07-05

  正义网海南7月1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信员陈标记 崔善红) 海南一公司老总因对民事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不满,为泄私愤,假造事实在互联网上发贴毁谤他人。被毁谤方随后将其诉至法院[FaYuan]。6月27日,海口龙华区法院[FaYuan]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卞洪登因毁谤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法律界人士表现,此案为“海南网络毁谤入刑第一案”。网络毁谤案刑事判决有罪,在我国司法界尚不多见。 

  公司老总网上发文毁谤他人 

  据法院[FaYuan]审理查明,海南宝贝公司因与海南凯立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高级法院[FaYuan]的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FaYuan]提出申述,最高法院[FaYuan]审查后指令海南省高级法院[FaYuan]再审此案。因此,在该案的执行问题上,海南宝贝公司与海南凯立公司产生严重分歧。 

  2009年7月31日,时任海南宝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卞洪登在凤凰网上发表[FaBiao]博客[BoKe]文章——《最高院遭受基层法院[FaYuan]抵御为难》,网文责备法院[FaYuan]在执行某大厦中的违规操作,暗示海南凯立公司巨额贿赂法官,并于同年8月4日分离在天涯网、新浪网、中华网、央视网发表[FaBiao]了内容雷同的博文。该贴子发表[FaBiao]后,大批网民[WangMin]点击浏览并跟贴评论。 

  同年8月3日,网民[WangMin]“椰城老夫[LaoFu]”在凤凰网上发表[FaBiao]了博客[BoKe]文章——《老夫[LaoFu]是该站出来说两句话》。该网文称卞洪登是一名骗子。该贴子发表[FaBiao]后,也引起大批网民[WangMin]的跟贴。同日,又有网民[WangMin]“琼州师爷”在新浪网上转载博客[BoKe]文章《先登两幅图片,让人们认清卞某登超级骗子的嘴脸》一文,该文亦称卞洪登是一名骗子。 

  网民[WangMin]跟贴累计达1万余人次 

  卞洪登以为网名为“椰城老夫[LaoFu]”、“琼州师爷”的人就是时任海南凯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卫凯征的生活作风、人品道德等方面进行攻击,毁谤称卫与他人有染、是他人情妇、骗子等。随后,“椰城老夫[LaoFu]”继续作出回应,于2009年8月7日在凤凰网上发表[FaBiao]了博客[BoKe]文章,把卞洪登比方为“泼皮无赖”、“流氓”。 

  之后,卞洪登继续在网上发表[FaBiao]多篇博客[BoKe]文章,暗示卫凯征雇凶暗害王友亮,并引用某杂志报道的内容毁谤卫凯征回避义务,毁谤卫捏造国家机关公文、利用美色骗取高官批条子、利用性贿赂得到公司的上市指标、与他人勾结成姘头等等。针对卞洪登发表[FaBiao]的贴子,“椰城老夫[LaoFu]”、“琼州师爷”也继续在互联网上发贴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应。卞洪登上述博客[BoKe]文章自发表[FaBiao]后,网民[WangMin]浏览量累计达100余万人效,网民[WangMin]评论性跟贴累计达1万余人次。 

  法院[FaYuan]一审判决被告犯毁谤罪 

  2009年10月,卫向法院[FaYuan]控告卞洪登的行为构成毁谤罪。同年12月,被告人卞洪登提出反诉,要求追究卫构成毁谤罪和诬陷陷害罪的刑责。 

  法院[FaYuan]指出,卞洪登因对民事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不满,在网上发贴暗示对方当事人与法官勾搭、巨额贿赂法官,并在“椰城老夫[LaoFu]”发贴对此事作出回应后,继续假造卫利用美色骗取高官批条子等虚伪事实,在网上发表[FaBiao]十余篇贴子,且卞洪登在向北京某报发表[FaBiao]谈话时内容也涉及到上述虚伪事实。法院[FaYuan]以为,其行为已构成了毁谤罪。 

  对于卞洪登提出的反诉,法院[FaYuan]经审查以为,卞洪登供给的证据不能证实网名为“椰城老夫[LaoFu]”、“琼州师父”的人系卫本人,故卞洪登所控告卫构成毁谤罪的证据不足,控告的罪名不能成立。6月27日,法院[FaYuan]一审判决被告人卞洪登犯毁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一审判决宣判后,卞洪登和卫凯征均表现不服,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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