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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中国国情
2011-07-05

  新华网香港6月30日电 (记者 曾繁娟) 香港立法会30日以35票赞同、0票反对、1票弃权,三读通过《通信事务管理局条例草案》,以成立通信事务管理局(通信局),作为规管电讯和广播业的单一规管机构。

  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表现,科技发展迅猛,香港成立通信局可紧贴广播及电讯两个行业的改变。通信局成立后,政府将与其一起检讨《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整合其中不一致的地方,包含跨媒体及外资拥有权等。他还指出,通信局的管理层并非受雇于政府,而是独立自主运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现,成立通信局是完美电讯和广播业规管制度重要的一步。目前条例已获通过,政府将集中筹办成立通信局和通信办,并将向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追求批准通信办的组织架构,预计通信局和通信办约在九个月内成立。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根据政府建议,电讯管理局局长和广播事务管理局的职能将合并,并转移给通信局;而通信局的行政机构为通信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信办),通信办会由电讯管理局与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辖下的广播事务管理科合并而成。

  发言人还表现,将会联络电讯和广播业的持分者,包含持牌机构,通知他们条例草案已获通过,并做好往后的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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