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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消费警示:快递公司投诉多 选择递主很重要
2011-01-31

    新华社南宁1月30日电(记者张周来)广西消委会近日发布2011年第2号消费警示称,最近快递托运投诉不断增加,快递业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在南宁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小姐最近遭遇烦心事:从湖北老家通过某民营快递公司寄来的年货,她通过网上快递单编号查询得知,物品到南宁分公司之后5天迟迟没有送货。王小姐多次拨打快递公司的业务电话,不是占线就是电话无人接听,有些号码居然是空号。王小姐一气之下登陆网上“315”电子投诉平台进行投诉,她发现反映同一家快递公司问题的投诉还真不少。

    广西消委会称,目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快件延误,二是快件损坏,三是快件丢失,四是霸王条款导致赔偿难。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低、超范围经营、业务转包、非法办理违禁物品快递(如:酒等易燃易爆物品),所签合同责任不明确,内部管理不规范等。

    为此,广西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到国有邮电公司办理快递托运业务。此外,在选择快递托运公司时,最好选择经济实力强、管理规范、有固定办公场所、诚信经营、服务质量好的快递托运公司。同时,在办理快递托运业务时,要查看快递公司是否合法经营,填写快递单据(托运合同)时,要详细填写,特别要注意单据上是否有托运公司为逃避责任而附加的侵权条款。在收到快递托运货物时,要认真核对数量并查看是否有损坏现象,如果发现有损坏或短缺,则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以备索赔。邮寄贵重物品时,要办理保价业务。如果发生邮递业务消费纠纷而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拨打邮政部门12305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12315或消委会进行申诉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