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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被疑“闪电上会”--中国国情
2012-05-09

  本网讯(记者 杜敏)近日,有市场质疑上海冠华和福建龙洲运输两家企业从预披露到上会仅用5天,不符合证监会最新规定,更有网友质疑证监会关于IPO信息预先披露的新规为“空头支票”。对此,证监会回应,《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2012年2月1日前通过初审会的企业仍按老方法进行预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上述两家企业就属于此类情况。

  两公司闪电上会?

  据了解,2月3日正处于“落实反馈看法中”的上海冠华和福建龙洲运输两家企业分离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随后证监会公告称,发审委将于2月8日召开发审会,审核冠华股份和龙洲运输等两家拟上市企业的首发。

  值得注意的是,按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2月1日起,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看法落实后、初审会之前,也就是将以往在发审会前5天公布的拟上市企业招股说明书提前至初审会前阶段披露,预披露时间由原先的5天延伸至30天。这样看来,上述两家企业从预披露到上会仅用了5天(三个交易日)。

  证监会回应质疑

  针对“闪电上会”的质疑,证监会解释,《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2012年2月1日前已通过初审会的企业仍依照原有做法进行预先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部署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披露。文章所涉及的两家企业就属于此类情况。

  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现,为便于市场精确懂得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工作,证监会将在其网站公示首发申报企业的信息备注栏中,对“2012年2月1日之前已通过初审会但尚未预披露的企业”进行标注,明确说明预先披露时间将部署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同时对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备注栏中的内容将进一步明确为“已通过发审会”。此外,由于每家企业落实初审会心见以及筹备上会资料的进度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将预披露至发审会的时间间隔简略懂得为30天。